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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春总部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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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086+431+85673501
     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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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翻译语种
英语、日语、法语德语、俄语韩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、荷兰语罗马尼亚语泰语马来语土耳其语印尼语塞尔维亚语缅甸语、希腊语挪威语希伯莱语、越南语、阿拉伯语、瑞典语、波兰语芬兰语、丹麦语、捷克语、匈牙利语多种语言.
 
 
    客户须知  

感谢您选择我们的服务,在您正式委托我们作业之前,请仔细阅读一下内容:

A  本公司只对译件的正确性负责,对译件的内容、用途以及使用译件所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B  如客户对译稿有异议,请在收到译件后3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,公司将免费提供忠于原文的修改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。
C  专业性较强稿件,客户应提供合理支持。以确保译员对译稿快速而准确的翻译(如过去的翻译件、词汇表、有关参考文件或解答有关咨询等)
D  对有损国家利益、民族利益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违反国际惯例性的文稿,将拒绝为其翻译。
E  对保密有特殊要求的客户,须书面明确要求事项,以便采取保密措施。
F  如对译件的字体、格式及其他的排版有特殊要求,请认真填写《客户委托书》,我们将依照要求进行工作。若因拒填、填写不清或填写错误等非公司原因造成的工作修改或返工,应由客户承担责任,另外支付相应的费用。
G  原稿的图像和文字要清晰、通顺。我们将以签署《客户委托书》给出的原稿为准。若在翻译中途要求修改、删减或增加,请书面通知,对已译部分谢绝删减,修改或增加部分要计费,且时间相应顺延。 为保障双方的利益,发生业务一定要签署翻译委托书。
H  翻译是一项辛苦的语言再创造过程,为确保译件的高质量,术语的同一性以及行文风格的一致等,工作安排将尽量集中于某一人或某小组,因此敬请客户尽最大限度地给予我们翻译时间。
L  本公司拥有对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,未尽事宜欢迎与本公司接洽。

  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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